本版本发布日期:2024年3月18日
本版本生效日期:2024年4月18日
1. 概述
本协议由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原上海东方汇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程付通”或“我们”)和您签订。
在使用快捷支付服务(下称“本服务”)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特别是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法律适用条款等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客服咨询。您通过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即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
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市场发展等情况,程付通可能修订本协议。程付通将通过电子邮件、平台信息或网站等方式提前30日向您公布修订后的协议,相关修订将于公示期满后于文首所载的生效日期生效。
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我们的服务。若您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用户,您还需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且您确认,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2. 服务规则
2.1 您应确保您是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程付通、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例如:终止或中止为您提供程付通服务等。
2.2 您同意程付通可根据您的指令向您开通本服务的银行账户发起支付指令扣划资金,并将相关银行卡与程付通为您提供服务账户进行关联。同时基于防范风险及保障您资金安全等需求,您理解程付通可能对前述关联行为进行限制。
2.3 您同意程付通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的交易采取措施,例如拒绝交易。
2.4 您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发卡行预留的手机号码、数字证书、手机动态口令、来自于发卡行和/或程付通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与银行卡或与您的用户标识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如您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和/或程付通,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若程付通在收到您通知后,未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您损失扩大的,程付通将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已通知发卡行和/或程付通,因您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2.5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并按程付通业务流程发出符合程付通要求指令。您认可和同意: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程付通将严格根据您的指令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若程付通未按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将承担相应责任。
2.6 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程付通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风险须由您承担。
2.7 您认可您使用快捷支付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程付通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相关材料积极予以核实。
3. 程付通的承诺和声明
3.1 本协议项下涉及的资金转移均通过银行来实现,您接受资金在转移途中产生的合理时间。
3.2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我们均无法提供担保、垫资。
3.3 我们会将您委托我们代为支付的款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4. 用户合法使用程付通服务的承诺
4.1 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您应确认如下条款:
(1)您应保证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程付通将按照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您提供的信息有误,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与损失。
(2)为了防范风险,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理解并同意程付通使用您提供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信息及预留手机号,与发卡行进行验证。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完成付款,并满足反洗钱等监管要求,您理解并同意程付通需要记录您使用快捷支付服务的交易信息。
(3)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及本服务终止后,您理解并同意程付通在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期限内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或新产生的相关信息。
4.2 您理解,我们的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您或我们不当获利等情形,您同意我们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等适当纠正措施。
5. 交易风险提示
5.1 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相关网站说明、交易、支付页面中的操作提示、规则,则我们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服务,且我们免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2 请您特别注意,如在程付通网站上以页面标明或其他方式表明相关服务系由第三方提供,您在使用该服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生纠纷,请您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6. 权益保障及隐私保护
6.1 用户权益保障承诺
程付通努力保障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的合法权益。
6.2 用户资金保障
(1)程付通始终重视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将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分开存放,承诺不挪用、占用用户资金。
(2)若您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且因不能归责于您的原因,造成银行卡内资金通过本服务出现损失,且您未从中获益的,您可向程付通申请补偿。您应在知悉资金发生损失后及时通知程付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程付通将通过自行补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方式处理您的申请。具体处理方式由程付通自行选择决定,程付通承诺不会因此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如程付通选择保险赔偿的方式,您同意委托程付通为您向保险公司索赔,并且您承诺:资金损失事实真实存在,保险赔偿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您已充分知晓并认识到,基于虚假信息申请保险赔偿将涉及刑事犯罪,保险公司与程付通有权向国家有关机构申请刑事立案侦查。
(3)不论程付通选择何种方式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资金安全,您同意并认可程付通最终的补偿行为或保险赔偿行为并不代表前述资金损失应归责于程付通,亦不代表程付通须为此承担其他责任。您同意,程付通在向您支付补偿的同时,即刻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资金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再就上述已经让渡给程付通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资金损失向程付通主张权利。
(4)若您又从其它渠道挽回了资金损失的,或有新证据证明您涉嫌欺诈的,或者发生您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程付通并返还程付通已补偿或保险公司已赔偿的款项,否则程付通或保险公司有权通过司法等途径向您进行追偿。
6.3 隐私权保护
程付通公司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重视对个人信息处理与保护,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您的信息。
7. 免责条款
7.1 因下列原因导致我们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我们免于承担责任:
(1)我们的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您的电子设备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4)因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经我们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我们服务的;
(5)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我们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7.2 如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程付通有权立即终止您使用程付通快捷支付服务而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1)将本服务用于非法目的;
(2)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3)违反程付通及/或程付通关联公司及/或程付通合作机构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及您与前述主体签署的任一协议,而被上述任一主体终止提供服务的;
(4)程付通认为向您提供本服务存在风险的;
(5)您的银行卡无效、有效期届满或注销(如有)。
7.3 关联公司:指程付通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合法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合法机构的合法继承人。“控制”是指(1)直接或间接持有过半数的投票权;或(2)直接或间接享有过半数的可分配利润;或(3)直接或间接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4)直接或间接持有过半数的注册资本;或(5)其他协议控制的情形。
8.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对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您知晓并完全同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期限、审理方式、一审终审等相关事项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为准。
8.3本协议属于《程付通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与《程付通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程付通不时公布的《程付通服务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为准。
9.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服务有任何疑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程付通网站:www.occpay.com
客服电话:4008288776